(专利资助部分)
《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》(中科发〔2008〕18号)。
以本市地址申请专利的,可依照《中山市专利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》申请资助。共同申请专利的,资助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专利申请人。
自然人或法人可以申请863计划课题或项目,其中自然人只能申请专题课题,法人可以申请专题课题、项目课题或重点项目。
(一)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应提交:
1、《中山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、授权奖励申请表》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(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);
3、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;
4、专利申请请求书第一页;
5、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申请费、实审费收费票据原件或复印件,复印件要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。
(二)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应提交:
1、《中山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、授权奖励申请表》
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(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);
3、专利证书复印件;
4、专利公告文件第一页。
(三)发明专利代理资助应提交:
1、《中山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、授权奖励申请表》
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(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);
3、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;
4、专利申请请求书第一页;
5、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实审缴费票据原件或复印件,复印件要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;
6、说明书摘要;
7、申请理由。
(四)涉外发明专利资助应提交:
1、《中山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、授权奖励申请表》
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(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);
3、专利证书复印件;
4、专利公告文件第一页。
《中山市发明专利申请资助、授权奖励申请表》。
专利申请资助,每年5月和10月份分两次集中受理。申请人既可以通过网上申报,也可以直接到专利办公室办理,但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供核查。除提供专利申请资助申请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外,尽量提供电子文档材料。
审批: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专利办;
地址: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306室;
联系人:晋玉华、张炼;
办公电话:0760-8319066;
传真:0760-8361992;
电子邮箱:zspatent@21cn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