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申报
发布时间:2008年4月1日
办理依据
《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管理办法》〈粤科计字[2008]29号〉
1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专业镇的意见〈粤发[2006]23号〉
2、《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管理办法》〈粤科计字[2008]29号〉
(一)领导重视。
镇领导班子对技术创新认识到位,具有改革、开拓精神,把技术创新试点工作纳入到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,并作为镇的重要工作来抓。
(二)基础条件。
具有明显的产业发展特色,对技术创新有切实的需求;全镇工农业总产值20亿元以上,其中特色产业产值占30%以上。
(三)目标明确。
试点镇应有长远发展规划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方案。结合镇产业发展需要,逐步建立专业技术工程中心以及技术中介服务和培训机构,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的培训,使先进制造技术在企业中的普及率和覆盖率大幅度提高,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。
1、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申报书;
2、附镇经济发展规划、上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,一式三份。
具体申报时间见广东省科技厅申报通知
1、审批单位名称:广东省科技术厅发展计划处;
2、申报材料审核单位名称:中山市科技局;联系部门:综合计划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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