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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
发布时间:2008年4月1日
一、申报要求:

    1、研究内容符合该年度软科学研究专题支持的方向(参见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)
    2、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大学、科研院所、咨询机构和企业等单位,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、学科机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。

二、申报时间:

    每年分两批审批,上半年审批时间为6月份,下半年审批时间为10月份,申报单位可于审批时间前申报

三、政策依据:

    《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府[2007]106号)
    《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使用办法》(中科发[2008]14号)

四、申报材料:

    1、申报书及所需填写的表格等材料;
    2、营业证明及资格证明等。

五、办理机构:

    审批单位:中山市科技局
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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