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
发布时间:2008年4月1日
一、申报要求:
1、研究内容符合该年度软科学研究专题支持的方向(参见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)
2、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大学、科研院所、咨询机构和企业等单位,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、学科机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。
每年分两批审批,上半年审批时间为6月份,下半年审批时间为10月份,申报单位可于审批时间前申报
《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中府[2007]106号)
《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使用办法》(中科发[2008]14号)
1、申报书及所需填写的表格等材料;
2、营业证明及资格证明等。
审批单位:中山市科技局